唐代司法政务运行机制及演变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唐宋史研究丛书
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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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
出版年:2020年09月 |
コード:463058 240p 24cm ISBN/ISSN 9787532597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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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唐代司法政务为中心,利用传世典籍、敦煌吐鲁番文书、《天圣令》等文献,研究唐代的政务运行机制及其转变。在此基础上,又探讨了这种转变推动和影响下的中国古代国家政务运行机制的转型。从整个中国帝制时代的制度演变进程看,发生在唐宋之际的政务运行机制的转变,其意义主要体现在:国家政务以尚书六部为分类框架的政治理念和制度设计逐渐落实到州县的政务分类和机构设置之中;以财政三司和司法三司为代表的使职系统及其反映的新的司法政务申奏与裁决机制,经过元丰改制依托六部体制进行的吸纳,形成了运行更为畅通的中央直贯地方的司法政务运行机制。
目录: 绪言 一 选题意义与概念阐释 二 学术史回顾 第一章 行政统摄下的唐前期地方司法政务运行(上)——以府州仓曹、户曹为中心 一 州县曹司设置与地方政务分类标准演变 二 府州曹司政务处理中的刑狱审断——以仓曹、户曹为中心 本章小结 第二章 行政统摄下的唐前期地方司法政务运行(下)——以府州法曹为中心 一 法曹职掌之一:律令 二 法曹职掌之二:定罪 三 法曹职掌之三:盗贼 四 法曹职掌之四:赃赎 本章小结 附论唐前期县级司法政务处理中的长官负责制 第三章 公文形态与唐前期中央司法政务运行 一 奏抄、发日敕与唐前期中央司法政务运行 二 奏弹与唐前期中央司法政务运行 三 奏状与推事使:中央司法政务运行机制变化之始 本章小结 附论不理状与唐前期诉讼申诉与受理 第四章 分化与整合:中唐以降司法政务运行机制演变 一 唐后期使职独立审断权的行使——以财政三司为中心 二 从在京法司到“掌断天下奏狱”:唐宋大理寺审断职能的扩展 本章小结 第五章 余论:中国古代司法政务运行机制的长时段发展趋势 主要参考文献 与本书相关的已发表论文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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