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有性别?法律与现实中的性别结构是怎样的关系?法律参与建构了性别不平等还是服务于消除性别不平等这一目标?女性在法律中是否享有与男性同等的主体地位?......本书从理论与文本两个方面展开对法律性别问题的论述。本书的研究方法是思辨与实证相结合,在将性别(gender)理论贯穿论证的过程中,完成法学与女性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的跨学科学术实践。 目录 第一章 研究视角:后现代女性主义 一 后现代女性主义辨析:价值与困境 二 后现代之于女性主义法学:意义与反思 第二章 后现代女性主义与我国法学研究 一 女性主义法学在我国 二 中西方女性主义法学之比较 三 后现代女性主义在我国法学研究中的发展空间 第三章 法律主体的性别之辩 一 法律主体性别问题的提出 二 历史:女性在法律主体上的缺席 三 未完成的人:西方哲人对女性的贬低 四 超越男性主体:后现代女性主义的方案 第四章 强奸法的批判与重构 一 女性主义的强奸研究 二 女性主义法学的强奸研究 三 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对强奸法的批判 四 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对强奸法的重构 第五章 离婚条款的变迁与妇女解放 一 1950年《婚姻法》中的激进离婚自由原则与妇女解放 二 1980年《婚姻法》离婚条款与妇女解放 三 2001年之后的《婚姻法》离婚条款与妇女解放 四 总结 第六章 援交者:社会治理中的他者 一 背景:从“禁”到“治”的话语演变 二 理论视角:权力一他者 三 援交女生:嵌入治理话语的“他者” 四 如何维护未成年女性的利益 第七章 嫖宿幼女罪取消之后的冷思考 一 法律在幼女性自主能力问题上的态度转变 二 法律态度转变的影响因素分析 三 嫖宿幼女罪取消之后依然存在的问题 第八章 比较视角下的我国同性恋婚姻权问题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走过的道路 三 同性恋在我国的境遇 四 比较视角下我国同性恋婚姻权的思考方式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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