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 下
/清末民国法律史料丛刊·京师法律学堂笔记
〔日〕松冈义正 口述 熊元楷 等编 陈融 等点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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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
| 出版年:2013年12月 |
| コード:384793 336p 23cm ISBN/ISSN 9787208119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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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民法总则》(下)出版之时,正是中国学人在广泛吸纳外域法制,而用心酝酿本国法典的特殊时期。该书包括三部分,即第七、第八及第九章。第七章私权之主体,首先阐述了私权主体的基本理论,然后从多角度论述了自然人和法人这两大私权主体。第八章私权之客体,首先探讨私权客体的基本理论,然后详细论述了有体物及无形的生活资料这两大私权客体的意义及种类。第九章私权之取得及丧失,则论述了导致私权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的意义、种类等相关内容。 该书的突出特点是论述充实、引证广泛及说理透彻。相关论述的深度和广度绝不亚于现代著作。而且,该书尤其重视跨国视野的比较研究,折射出近代中国人“吸收西法精华为中用”的学术精神和时代使命。该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使复杂和精致的法理得以生动形象的语言鲜活呈现,易于激发阅读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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