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律、地方社會 - 宋元的學產糾紛與爭訟
/國立臺灣大學文史叢刊
李如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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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
出版年:2016年11月 |
コード:423972 288p 21cm ISBN/ISSN 9789863501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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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諸盗耕種公私田者,壹畝以下,笞三十。伍畝加壹等,過杖壹伯。拾畝加壹等,罪止徒壹年半。荒田减壹等,強者各加壹等。苗子歸官主。 學田租米、房廊賃金在宋代成為州縣學與官私書院主要經費來源,是支持地方教育重要基礎。學校雖獲士庶支持,但在土地私有、田產爭訟頻繁大環境下,仍不時發生學產紛爭。 本書分析學產紛爭起因、對象,探究解決紛爭方式與相關司法制度,深入瞭解學產經營實況、學校與地方社會的複雜互動,以及官員審案的態度差異。蒙元替宋,學產制及經營管理方式大體相襲,但朝廷關注程度、法制實際運作、官員處理心態、地方社會諸面向,皆有所轉變,學校面臨更多挑戰。本書著重討論法制面,亦是理解近世教育發展、地方社會變遷的觀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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